一、生態環境部《環評與排污許可監管行動計劃(2021-2023年)》強調強化信用管理和信息公開
9月1日,生態環境部印發的《環評與排污許可監管行動計劃(2021-2023年)》提出,推動監管制度化、常態化,打擊和遏制環評弄虛作假、粗制濫造、不落實環評要求、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等違法行為。該行動計劃要求,強化信用管理和信息公開,及時通報不落實環評要求、無證排污、不按證排污等典型違法案件,情形嚴重、影響惡劣的,在政府網站或主流媒體公開曝光。
二、科技部明確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情形
9月1日,科技部出臺的《科學技術活動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規定》正式施行。該暫行規定明確,抄襲、剽竊、侵占、篡改他人科學技術成果,編造科學技術成果,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等屬于違規行為,多次違規或同時存在多種違規行為等情形將被記入科研誠信嚴重失信行為數據庫。
三、文化和旅游部:在線旅游平臺應當對平臺內經營者信用等級等信息定期核驗更新
9月1日,文化和旅游部發布《在線旅游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規定》,重點規范在線旅游平臺不合理低價游、大數據“殺熟”等不良經營行為。根據規定,在線旅游平臺應當對平臺內經營者的身份、行政許可、質量標準等級、信用等級等信息進行真實性核驗、登記,并定期核驗更新。
四、全國“質量月”活動提出強化信用約束和信用懲戒
9月起,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發改委、科技部等16部門聯合開展2020年全國“質量月”活動,在嚴格監管執法、凈化市場環境、強化消費維權、促進保障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持續深入開展專項整治行動,推動企業向社會和消費者開展放心消費自我公開承諾,強化信用約束和信用懲戒。
五、國家信息中心發布《城市群中心城市營商環境研究2019》報告
9月2日,國家信息中心發布《城市群中心城市營商環境研究2019》報告。根據該報告,中心城市帶動作用與其他指標如要素供給、市場活力、基礎設施的相關性均非常高,說明城市的中心性越強,對于營商環境的其他影響因素的作用越大。縮減幅度最大的指標是中心城市帶動作用和要素供給水平,表明各個城市在這兩個方面差異最為明顯,發展不平衡。
六、國家發展改革委:信用不良企業不得申請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
9月3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就今年發放一定數量的棉花關稅配額外優惠關稅稅率進口配額的配額數量、申請條件等有關事項發布公告。公告要求,申請棉花進口滑準稅配額的企業必須具有良好的財務狀況、納稅記錄和誠信情況,且未列入“信用中國”網站嚴重失信名單。
七、市場監管總局:已開發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
9月4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信用監管司負責人劉琳在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介紹,市場監管總局已開發了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管理系統,依托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和現代科技手段,對企業信用風險實行自動判別和分類,將分類結果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有機結合,針對不同風險類別的企業設定不同的抽查比例和頻次,實行差異化監管。
八、交通運輸部:建立健全通用航空誠信經營評價體系
9月4日,交通運輸部發布新修訂的《通用航空經營許可管理規定》提出,建立健全通用航空誠信經營評價體系,組織開展誠信經營評價。對誠信評價記錄好的通用航空企業,可以依法減少檢查頻次或者豁免檢查;對誠信評價記錄差的通用航空企業,依法增加檢查頻次。
九、央行副行長陳雨露:金融業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已正式清零
9月6日,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陳雨露在2020中國國際金融年度論壇上表示,在今年發布的外商投資準入特別管理措施負面清單之中,金融業準入的負面清單已經清零。央行在企業征信、信用評級、支付清算等領域給予外資國民待遇,積極推動會計、稅收和交易制度的國際接軌。
十、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將從5方面發力
9月7日,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工作推進會召開。農業農村部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司司長肖放表示,下一步,加快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信用體系建設要重點抓好健全農安信用管理制度、開展農安信用試點探索、提升農安信用工作信息化水平、開展信用科學評價和推廣應用、營造誠實守信的良好氛圍五項任務。
十一、中銀協:明確行業“黑名單”等懲戒機制
9月8日,銀行業協會對2007年《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進行全面修訂,明晰了銀行業從業人員行為規范,并將名稱變更為《銀行業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新規對銀行業從業人員嚴重違法違規違紀的、嚴重影響行業形象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納入“黑名單”管理,予以通報同業,實行行業禁入制度。
十二、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八次會議強調完善社會信用體系
9月9日,中央財經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指出,要加快完善國內統一大市場,形成供需互促、產銷并進的良性循環,塑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強化競爭政策作用。要完善社會信用體系,加快建設重要產品追溯體系,建立健全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十三、國務院辦公廳: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
9月10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的《關于深化商事制度改革進一步為企業松綁減負激發企業活力的通知》提出,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標識加強企業信息公示,健全失信懲戒機制,進一步完善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
十四、粵港澳大灣區探索構建旅游信用聯合懲戒機制
9月11日,來自香港、澳門,廣東省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肇慶等9個城市的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門共同簽署《粵港澳大灣區“9+2”城市旅游市場聯合監管協議書》,并發布三點倡議:一是強化分析研判,提升發現問題能力;二是形成治理合力,嚴厲打擊違規行為;積極探索旅游領域市場主體及其有關人員嚴重失信行為認定標準和聯合懲戒措施,構建“一市失信、處處受限”的區域旅游信用聯合懲戒機制;三是創新機制方法,探索行之有效監管模式。
十五、銀保監會:已有200余家網貸機構接入央行征信系統和百行征信系統
9月14日,銀保監會普惠金融部副主任馮燕在銀保監會新聞通氣會上表示,在加大網絡借貸借款人惡意逃廢債懲戒力度方面,截至2020年8月末,已有200余家網貸機構接入央行征信系統和百行征信系統。下一步,征信部門將和各地進一步加強配合,加快推進網貸信用信息納入征信系統進程,完善失信借款人聯合懲戒機制。
十六、海南對外籍人才工作實行“容缺承諾+失信懲戒”制度
9月14日,海南省委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的《關于開展海南自由貿易港國際人才服務管理改革試點工作的實施方案》明確,將對外籍人員實行“容缺承諾+失信懲戒”制度,外籍人員辦理工作許可和工作類居留許可除提交主要申請材料外,其他材料由申請人和用人單位作出承諾后實行“容缺受理”,對不履約的個人和單位依法實施失信懲戒。在海南自由貿易港任職的外籍人員的信用將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平臺共享。
十七、國家醫保局: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
9月16日,國家醫保局發布的《關于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的指導意見》提出,建立醫藥價格和招采失信事項目錄清單,系統集成守信承諾、信用評級、分級處置、信用修復等機制,建立權責對等、協調聯動的醫藥價格和招采信用評價制度。
十八、科技部通報九起論文造假等違規案件查處結果
9月16日,科技部發布《關于論文造假等違規案件查處結果的通報》。通報介紹了中國醫科大學腫瘤醫院張睿購買論文問題、中國醫科大學腫瘤醫院于韜購買論文問題等九起論文造假違規有關案件查處結果。通報指出,科技部會同相關部門正在對網絡披露的涉嫌造假論文及網絡舉報的其他科研誠信案件開展調查,結果將陸續公布。
十九、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和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的措施
9月1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政務服務“跨省通辦”和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的措施,持續優化企業和群眾辦事創業環境。
會議確定,要抓緊將現有線下政務服務轉為線上辦,在抓好“省內通辦”的同時,今年底前實現市場主體登記注冊、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職業資格證書核驗、學歷公證、駕駛證公證等58項事項異地辦理,明年底前實現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就醫結算備案、社保卡申領、戶口遷移等74項事項異地辦理。下一步還要加快實現新生兒入戶、社保參保繳費查詢等“跨省通辦”。要優化線上辦理方式,使“跨省通辦”便捷、易操作。同時,要保障少數群體線下辦事需求。保護數據安全和個人隱私。
為提升“獲得電力”服務水平,會議確定,全面推廣居民和小微企業低壓用電報裝“零上門、零審批、零投資”,今年底前在全國實現用電報裝業務線上辦理,將居民用戶和實行“三零”服務的低壓非居民用戶全過程辦電時間分別壓減至5個和25個工作日內,其他用戶辦電時間也大幅壓縮。2022年底前,實現居民和低壓用戶用電報裝“三零”服務全覆蓋,其中非居民用戶辦電時間減至15個工作日內。上述措施三年累計可為小微企業節省投資約1300億元。鼓勵各地建立中小微企業貸款風險分擔機制。
二十、民政部:強化養老機構信用監管
9月17日,民政部發布新修訂的《養老機構管理辦法》,該辦法將于11月1日實施。該辦法明確,養老機構設立將由許可制變為備案制。辦法要求,加強對養老機構管理,通過建立信用記錄制度,并與抽查頻次、處罰力度相掛鉤,強化信用監管,提高養老機構服務水平,同時立足于保護老年人合法權益。
二十一、國家稅務總局推出四項納稅信用管理措施幫助納稅人積累信用資產
9月18日,國家愛稅務總局發布《關于納稅信用管理有關事項的公告》,明確推出“兩增加,兩調整”四項優化納稅信用管理措施,即:增加非獨立核算分支機構可自愿參與納稅信用評價、調整納稅信用評價起評分的適用規則、調整納稅信用D級評價保留2年的措施、增加納稅信用指標評價情況的復核機制。
二十二、證監會:將持續打擊“股市黑嘴”等違法活動
9月18日,證監會新聞發言人常德鵬在例行新聞發布會上表示,證監會將部署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股市黑嘴”“非法薦股”“場外配資”及相關“黑群”“黑APP”,并持續加大對內幕交易、財務造假等違法行為打擊力度,切實維護資本市場秩序,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
二十三、國務院辦公廳:著力營造安全放心誠信消費環境
9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以新業態新模式引領新型消費加快發展的意見》對外發布,該文件提出四個方面15項政策措施。在優化新型消費發展環境方面,意見提出深化包容審慎和協同監管。強化消費信用體系建設,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完善跨部門協同監管機制,實現線上線下協調互補、市場監管與行業監管聯接互動,加大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侵犯知識產權、虛假宣傳、價格欺詐、泄露隱私等行為的打擊力度,著力營造安全放心誠信消費環境,促進新型消費健康發展。
二十四、京津冀自貿區將探索建立聯合授信機制
9月21日,國務院對外發布的《中國(北京)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提出,為推動京津冀形成統一開放市場,逐步實現北京、天津、河北自貿試驗區內政務服務“同事同標”,推動實現政務服務區域通辦、標準互認和采信、檢驗檢測結果互認和采信。探索建立北京、天津、河北自貿試驗區聯合授信機制,健全完善京津冀一體化征信體系。
二十五、學位論文作假行為作為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9月21日,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發布的《關于加快新時代研究生教育改革發展的意見》明確提出,將學位論文作假行為作為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同時,將科學精神、學術誠信、學術(職業)規范和倫理道德作為導師培訓和研究生培養的重要內容,加強學風建設,嚴懲學術不端行為。
9月28日,國務院學位委員會、教育部發布《關于進一步嚴格規范學位與研究生教育質量管理的若干意見》,提出實行研究生培養全過程評價制度,關鍵節點突出學術規范和學術道德要求,將學位論文作假行為作為信用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二十六、銀保監會發布“兩個指引”細化信保業務監管辦法
9月21日,銀保監會印發《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前管理操作指引》和《融資性信保業務保后管理操作指引》,“兩個指引”細化了銀保監會于今年5月印發的《信用保險和保證保險業務監管辦法》,針對當前消費者反映較為集中的銷售不規范、保險公司獨立風控能力不足、合作方管理缺失導致風險傳遞等突出問題建立操作標準。
二十七、教育部:三項政策確保不出現數字控輟、虛假控輟
9月23日,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國新辦新聞發布會上介紹,在做好“控輟保學”方面,教育部通過建立臺賬銷號制度、月報復核制度、抽查復驗制度,確保不出現數字控輟、虛假控輟等問題,針對一些瞞報、虛報、漏報的情況,教育部也將加大問責查處的力度,確保工作真實可靠。
二十八、2020年全國“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啟動
9月27日,以“誠實經營、守信服務”為主題的全國“誠信興商宣傳月”活動在上海啟動,宣傳月期間各地各部門將開展“推進誠信建設制度化”“著力構建安全、誠信的進出口營商環境”等十余項主題宣傳活動,并加大宣傳各地各部門實施信用承諾、信用公示、信用分類分級管理的經驗做法。
二十九、國家應急管理部就安全生產領域失信懲戒名單管理辦法公開征求意見
9月28日,應急管理部對現有安全生產領域失信懲戒名單管理辦法進行修訂,形成《安全生產領域失信懲戒名單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將安全生產領域失信懲戒名單根據失信行為程度分為重點關注名單和嚴重失信名單,對兩個名單的失信行為認定、懲戒、信用修復等方面作出詳細規定。
三十、國務院辦公廳: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
9月2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的指導意見》,提出140項全國高頻政務服務“跨省通辦”事項清單。2020年底前,實現市場主體登記注冊、養老保險關系轉移接續、職業資格證書核驗、學歷公證、機動車駕駛證公證等第一批58項事項“跨省通辦”。
意見明確政務服務“跨省通辦”聚焦保障改善民生、助力惠企利企,推動個人服務和企業生產經營高頻事項“跨省通辦”;按照“應上盡上”的原則,深化政務服務事項“全程網辦”;加強全國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服務能力,提升數據共享支撐能力。
三十一、交通運輸部聯合國家發改委召開全國“信用交通省”建設總結推進視頻會
9月29日,交通運輸部聯合國家發改委在京召開全國“信用交通省”建設總結推進視頻會,會上宣布2020年“信用交通省”建設典型省份分別為江蘇、浙江、北京、江西、天津、河南、河北、廣東、山東、云南。當天,2020年“信用交通宣傳月”活動正式啟動。(完)
來源:新華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