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11日對外發布《深圳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先行示范區綜合改革試點實施方案(2020-2025年)》,該方案是涉及要素市場化配置、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民生服務供給、生態環境和城市空間治理等內容的一攬子綜合授權改革方案,賦予深圳在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更多自主權,支持深圳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改革開放。
在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方面,方案提出進一步完善公平開放的市場環境。在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基礎上,制定深圳放寬市場準入特別措施清單,放寬能源、電信、公用事業、交通運輸、教育等領域市場準入。進一步放寬前沿技術領域的外商投資準入限制。支持完善公平競爭制度。完善經營郵政通信業務審批機制。試點能源領域許可審批告知承諾制。推進破產制度和機制的綜合配套改革,試行破產預重整制度,完善自然人破產制度。
打造保護知識產權標桿城市。開展新型知識產權法律保護試點,完善互聯網信息等數字知識產權財產權益保護制度,探索建立健全證據披露、證據妨礙排除和優勢證據規則,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探索在部分知識產權案件中實行舉證責任轉移制度。實施知識產權領域以信用為基礎的分級分類監管。
完善行政管理體制和經濟特區立法。按程序賦予深圳在干部和機構管理、統籌使用各類編制資源等方面更大自主權。探索完善行政爭議多元解決機制,健全行政復議與行政訴訟銜接機制。支持深圳擴寬經濟特區立法空間,在新興領域加強立法探索,依法制定經濟特區法規規章。(完)
來源:新華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