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2020雄安數字交易高峰論壇在河北石家莊舉行。多位與會專家圍繞數據立法和交易規則進行深入探討交流。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中國信用研究中心副主任杜麗群認為,在重視數據安全、加快數據立法的同時,要將信用體系建設融入其中,從而在全社會形成一種應用數據、尊重數據的良好環境。
數據安全已成為事關國家安全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杜麗群稱,確保數據安全最為重要的途徑和方法就是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對數據的采集、存儲、發送、發布等環節做出清晰規定。
“因為數據涉及很多方面,比如商業機密、個人隱私等等,如果沒有經過數據主體同意或者授權就被披露出去,很可能會產生一些不良影響,這對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是不利的。”杜麗群認為,數據立法在促進數據發展的同時注重數據安全保護,提升數據安全治理和數據開發利用水平。
作為長期從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研究和實踐指導工作的專家,杜麗群認為信用體系建設和數字經濟發展之間是相互促進、相互依存的。
“數字經濟說到底就是信用經濟,數字經濟發展呈現出高度的信用化,也要以信用體系建設為重要支撐。反過來,大數據征信也為信用體系建設提供了重要保障,可以為信用評估、信用建模、信用等級評定提供重要的基礎數據。”杜麗群認為,兩者之間只有實現良性互動,才能在加快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的同時,實現數字經濟的大發展。
建立健全社會信用體系對經濟社會發展意義重大,對此,杜麗群建議,一方面要強化頂層設計,從制度層面對信用體系建設給出明確定位,加大相應地方法律法規建設;另一方面充分發揮宣傳、教育在信用體系建設中的重要作用,通過建立鼓勵誠信、懲戒失信的聯動機制來強化宣傳和教育的力度,樹立和培育良好的社會信用環境。
來源:新華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