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印發《常見類型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必要個人信息范圍(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意見稿》明確,地圖導航、網絡約車、即時通信等38類常見類型App必要個人信息范圍。網絡直播類、在線影音類、短視頻類等APP無須個人信息,即可用基本功能。
近年來,移動互聯網應用程序(App)得到廣泛應用,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服務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App超范圍收集、強制收集用戶個人信息普遍存在,用戶拒絕同意就無法安裝使用。
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6月,我國網民規模達9.4億,個人信息保護已成為廣大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之一。
國家網信辦介紹,必要個人信息是指保障App基本功能正常運行所必須的個人信息,缺少該信息App無法提供基本功能服務。只要用戶同意收集必要個人信息,App不得拒絕用戶安裝使用。
國家網信辦指出,《征求意見稿》是為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關于個人信息收集合法、正當、必要的原則,規范App個人信息收集行為,保障公民個人信息安全。
業內人士表示,此次發布的《征求意見稿》詳細具體的規定了地圖導航、網絡約車、即時通信等38類常見類型APP必要個人信息范圍,可有效避免APP平臺惡意收集用戶信息從事非法活動。
來源:信用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