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正在北京舉行。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發言人臧鐵偉日前透露,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9次會議審議的數據安全法草案擬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臧鐵偉表示,2020年6月常委會第20次會議和2021年4月常委會第28次會議對數據安全法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根據各方面意見,提請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的數據安全法草案三次審議稿擬作如下主要修改:一是建立工作協調機制,加強對數據安全工作的統籌;二是明確對關系國家安全、國民經濟命脈、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數據實行更嚴格的管理制度;三是要求提供智能化公共服務應當充分考慮老年人、殘疾人的需求,不得對老年人、殘疾人的日常生活造成障礙;四是進一步完善保障政務數據安全方面的規定。五是,加大對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
臧鐵偉介紹說,數據安全法草案立足數據安全工作的實際,聚焦數據安全領域的突出問題,確立了數據分類分級管理,數據安全風險評估、監測預警、應急處置,數據安全審查等基本制度,明確相關主體的數據安全保護義務,通過建立健全各項制度措施,進一步提升國家數據安全保障能力,有效應對數據這一非傳統領域的國家安全風險與挑戰,切實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
在規范數據活動的同時,數據安全法草案堅持安全與發展并重,對支持促進數據安全與發展的措施、推進政務數據開放利用等作出相應規定,充分發揮數據的基礎資源作用和創新引擎作用,促進以數據為關鍵要素的數字經濟發展。
來源:信用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