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聯合印發《關于繼續實施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運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信息審核系統”對業務數據信息進行逐級審核,引導地方支持擴大實體經濟領域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成本,著力緩解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問題。
《通知》明確,2021年~2023年,中央財政繼續通過中小企業發展專項資金,采用獎補結合的方式,對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等政策性引導較強的省份(包括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進行獎補。獎補資金總額結合專項資金年度預算規模確定,具體結合各省份上一年度全省新增小微企業年化擔保額、小微企業年化擔保費率等因素切塊下達。
對于信息填報與審核,《通知》指出,獎補資金切塊測算的基礎數據信息來源于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信息報送系統”,以符合條件的相關數據信息作為測算依據。各省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應組織本地區融資擔保機構及時全面填報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相關數據信息,并按照融資擔保機構注冊所在地,組織縣(區)、市(州)級管理部門對照本通知有關政策適用要求,在“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信息審核系統”對業務數據信息進行逐級審核。地方各級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商同級財政部門,采取有效措施加強數據信息審核,可根據實際工作開展抽查、第三方審計、金融機構對賬等。
需要注意的是,《通知》所指的小微企業是指符合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統計局等部門聯合制發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的小型企業、微型企業,不包括房地產業、金融業和投資與資產管理類、地方政府投融資平臺類、地方國有企業資本運營平臺類企業。
此外,得到獎補資金支持的省份要充分發揮獎補資金的激勵作用,因地制宜,通過直接補助、績效獎勵等方式,促進融資擔保機構(含再擔保機構)擴大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特別是單戶貸款1000萬元及以下的擔保、首貸擔保和中長期貸款擔保業務規模,降低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費率。同時,鼓勵地方引導融資擔保機構積極拓展創新型小微企業擔保業務。得到獎補資金的省份應注重加強部門統籌協調和政策聯動,推動小微企業融資擔保降費獎補政策與中央財政其他資金支持政策形成互補和合力,但不得對同一主體同一支持方向重復安排中央財政資金。
來源:信用中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