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知識產權局日前就《專利代理信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公開征求意見。該局官方網站還同時發布專利代理機構信用積分指標體系及積分規則(試行)和專利代理師個人信用積分指標體系及積分規則,面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
《辦法》共五章十八條,包括總則、信用積分、信用信息公告查詢、結果運用和附則。制定《辦法》的目的是加強專利代理信用監管,促進專利代理機構、專利代理師依法誠信執業,維護專利代理行業秩序,充分發揮專利代理行業在建設知識產權強國和知識產權高質量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辦法》第二條規定:“專利代理信用監管,是指知識產權部門對專利代理機構從事專利代理服務情況,以及專利代理師的執業行為進行信用記錄和管理。信用記錄實行信用積分方式。”該條同時規定,《辦法》所稱專利代理機構,包括專利代理機構和從事專利代理業務的律師事務所。
在信息交換和共享方面,《辦法》第四條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根據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需要,建立與發改、科技、市場監管、司法等行業主管部門和專利代理行業協會、律師協會等行業組織的工作聯系制度和信息交換制度,完善專利代理信用評價機制,推送相關信用信息,推進部門信息共享、部門聯合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
此外,《辦法》對信用積分的設置和采集作出規定。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師信用積分滿分為100分,根據不良信用記錄予以扣減。不良信用記錄包括不規范經營或執業行為、機構經營異常情況、受行政處罰、行業懲戒等情況。根據社會貢獻等,適當設置附加加分項。第六條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依托專利代理管理系統采集信用指標信息。國家知識產權局按照《專利代理機構信用積分指標體系及積分規則(試行)》和《專利代理師個人信用積分指標體系及積分記錄規則(試行)》對采集的信用信息作計算處理,生成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師信用積分,通過專利代理管理系統對信息進行公示和管理。
在信用信息公告查詢方面,《辦法》規定,國家知識產權局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在門戶網站、專利業務網上辦理平臺、專利代辦處等場所公告專利代理機構信用積分。國家知識產權局通過代理管理系統提供專利代理信用信息查詢服務。社會公眾可以查詢專利代理機構和專利代理師的信用積分,專利代理機構可以查詢本機構的積分明細和在本機構執業的專利代理師的信用積分,專利代理師可以查詢本人的信用積分明細。
來源:信用中國